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做好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履职依据、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3.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项目建设信息、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等;
4.文化和旅游经济统计分析;
5.预算决算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6.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方式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主要通过局网站公开,同时在新媒体平台“临夏文旅”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号等进行公开。 (具体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三)公开时限
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当予以受理;将对收到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新华街综合办公楼5楼50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6191
传真号码:0930-6226191
通信地址:新华街综合办公楼5楼503室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地址:3527532235@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应填写《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临夏州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或临夏州文旅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网址:wglj.linxia.gov.cn)上下载。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申请公开,填写完成《申请表》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提交: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现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州文旅局工作人员代填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进行在线申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3527532235@qq.com)。
3.答复时间。申请答复时间为自受理机构确认收到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4.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5.费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州文广旅发〔2026〕9号
和政化石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设立旅行社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和政化石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符合《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旅行社设立条件,同意批准设立。现将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和政化石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许可证编号:L-GS-101400
三、许可经营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入境旅游业务
四、经营场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三合镇迎宾路11号和政古动物化石博览苑游客驿站
五、旅行社开业后,应当遵守《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和规定,服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确保守法经营,优质服务。
特此批复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同意和政化石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展旅行社业务的批复.pdf
临州文广旅发〔2025〕135号
依据《临夏州星级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经农家乐申请和永靖县、东乡县、临夏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初评推荐,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决定批准以下6家星级农家乐,具体如下:
五星级农家乐(2家)
永靖县结芦轩农家院
东乡县伊清源农庄
四星级农家乐(4家)
东乡县兄弟联盟农家院
临夏市丝路之南餐厅
永靖县鑫家园茶园
临夏市新时代农家院
特此公告。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6日
临州文广旅发〔2025〕134号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省州统战部门“关于涉宗教旅游活动场所管理”的相关规定,临夏县龙首山景区是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景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取消临夏县龙首山景区AAA级质量等级。
特此公告。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0日
临州文广旅发〔2025〕98号
根据永靖县文旅局《关于申请撤销吧咪山AA级旅游景区资质的请示》和积石山县文旅局《关于申请取消积石民俗村AA级景区的报告》申请,我局结合日常监管及景区年度复核工作,派出检查小组赴永靖县、积石山县进行了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永靖县吧咪山景区现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核心景点为宗教场所,景区由吧咪山寺庙管理委员会管理,缺乏专业的景区管理和运营经验,通往景区道路狭窄、路况差、年久失修,安全隐患突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陈旧、管理维护不到位,游客服务中心失修、功能不完善,宗教场所火灾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
积石民俗村风景区现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四至范围模糊、运营管理主体不明确,属于无人管理状态,缺失旅游景区评定的前提条件。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长期清理不及时,游客体验感差。
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17775-2024)》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党组会研究决定,以上两家景区已不具备国家AA级旅游景区相应的质量等级标准,取消永靖县吧咪山、积石民俗村风景区国家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特此公告。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8月29日
临州文广旅发〔2025〕16 号
甘肃陇翠飞翔文旅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设立旅行社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甘肃陇翠飞翔文旅有限公司符合《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旅行社设立条件,同意批准设立。现将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甘肃陇翠飞翔文旅有限公司
二、许可证编号:L-GS-101116
三、许可经营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入境旅游业务
经营场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镇滨河南路4号1-104
五、旅行社开业后,应当遵守《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和规定,服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确保守法经营,优质服务。
特此批复。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2月28日
附件:关于同意甘肃陇翠飞翔文旅有限公司开展旅行社业务的批复.pdf
临州文广旅发〔2024〕1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推荐,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24年11月26日完成公示,确定以下4家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1.临夏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景区
2.和政县松鸣研学小镇景区
3.临夏县云上河州景区
4.广河县腊子沟景区
特此公告。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确定4家景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