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通知
甘文旅厅办字〔2023〕36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旅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相关规定,根据文化、文物、出版(版权)、电影、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省文化和旅游厅梳理制定了《甘肃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及说明。经厅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及说明(点击下载)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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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甘肃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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