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情况
《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起草工作于2021年启动。成立了由省文旅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厅相关处室及省陇剧院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确保条例起草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委托兰州大学法学院科研团队起草条例,于2021年8月形成初稿,2022年提交至省政协议案,2023年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调研项目,2024年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按照立法程序,省文旅厅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1月在省文旅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面向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23个省直有关单位、14个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征求了对《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社会科学院、兰州文理学院、西北民族大学、省戏剧家协会等10个单位共计42条意见和建议。经研究论证完全采纳29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9条。
相关文件:关于《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