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进行时——和政新发现文物点线索铁桦山寺石窟、道光二十四年奋斗村韩土司勘界草山禁止私垦告示石刻2处

来源: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报送单位:和政文旅 发布时间:2024-11-28 00: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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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四普”工作有序推进,为达到“应保尽保”的要求,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提升我县“四普”工作质量,县普查办公室再次面向全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通过我县自媒体文化爱好者马长寿老师提供的文物线索,邀请临夏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指导组、州文史专家张有财主任一行实地调查新发现铁桦山寺石窟、道光二十四年奋斗村韩土司勘界草山禁止私垦告示石刻2处文物线索点。

铁桦山寺石窟位于甘肃省和政县新营镇大庄村西南约2000米的山沟中,地处新营河北岸的半山坡上。石窟开凿于高约200多米的东西向的砾岩崖壁上,自西向东现仅存三个窟,其中西窟宽3.1米,通高1.9米,进深1米,洞窟距地面1.2米。中窟处于西窟东面30多米处,宽3,2 米, 通高3.27米 ,进深1.4米,底部正中有一个高1.37米,进深1.2米,宽1.1米的台座,台座上有一前一后两个圆形小洞,推测可能是用来固定佛像之用。东窟距中窟约20米,通高2米,进深1米,宽1.5米,由于其所处崖壁有滑落现象,故洞窟有点变形。据《民国和政县志》记载:“铁桦山寺,在县南三十里沙马关炉子滩。有皇粮度帖,焚于同治之乱”。又据赵忠编著的《河州兰若朝观记》记载,铁桦山寺始建于明代,属藏传佛教寺院,是当时河州境内著名的藏传佛教寺院之一,朝廷颁发度牒,由河州仓发给口粮,同治年间毁于战乱。据此推断,该寺石窟应开凿于明代初期,从窟顶岩壁上开凿的方形石洞和窟前平台上残留的石条、布瓦分析,每个窟顶都曾建有木构建筑,窟前有房屋建筑,现洞窟内佛像无存,仅留残留三级台阶,和散乱的布瓦以及焚烧后留下的灰烬。由于石窟废弃的时间太久,前面的陡峭山坡上长满了茂密的丛柳、铁桦等树木。

道光二十四年奋斗村韩土司勘界草山禁止私垦告示石刻

位于甘肃省和政县新庄乡奋斗村委会院内南侧,原竖立于附近的奋斗村中沟沟口处,后由于地质灾害原因流失到奋斗村关上社,被当地村民存放于奋斗村委会院内,树立于由砖质和玻璃组成的小亭内,石刻为石灰质,呈底大顶小的不规则长方体,通高95厘米,宽40—60厘米不等,厚35厘米,石体前后两面阴刻有楷体汉字,正面文字为:珍珠、打刺二族世袭安抚司土司韩(以下缺失)。本年十月二十六日案称:(以下缺失二字)马厂、西番庄、娘娘池、上下草滩、(缺失二字)司巴佃,住居山高地凉,种多收少,兼之沟涧交杂,耕种维艰,藉牧牲畜口。昨奉循化厅(缺失二字)告示,通查各族开丈报恳官荒田一案原因。本细实无可恳开之处唯有中沟一处,东至马厂西大兰岭,南至条山岭,西至锅底山岭,北至大河为界,自古留为牧牲草山。今奉查勘,原在此牧认粮一石,分授本细摊纳,仍将此中沟赐留牧牲草山以资民生等情准允。公禀合行,给发执照。为此,仰思巴佃庄众等知悉,自立案后,尔等宗照公禀田赋四至,同为牧牲草山,左右佃民不得越界私恳,以滋讼端。毋得有违,须至执照。背面碑文:照准计发(韩土司花押),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乡约田生云、庞志伏、蒋万祥、蒋喜元立碑。该石刻内容丰富,记载了明清时期河州韩土司在和政境内领有草山牧场,并于清代中期与周边的汉族就草山被私自开垦进行诉讼和勘界并禁止私垦的情况,是研究清代和政地区土司统治的珍贵实物资料。该两处石窟和石刻的发现,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是研究和政石窟寺以及土司统治的珍贵实物,具有较高历史和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