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文旅行业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 报送单位: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 发布时间:2021-06-16 11: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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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文化旅游部门、甘肃矿区文广新局、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省文物局: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主汛期。4月25日,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了防汛工作;5月2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在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再次强调防汛工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了再安排;5月27日,省安委会、省减灾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预警预报、预案演练、水毁工程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对防汛工作进行了再安排。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文旅行业防汛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游客顺利安全出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防汛安全意识

  据省气象局气象分析预报,今年全省雨量总体将多于往年,近期部分地方发生大风、暴雨、冰雹等灾害性天气,防汛形势趋于严峻。各级文旅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广大公众和游客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高度重视汛期旅游安全工作。要督促相关文旅经营单位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汛期旅游安全责任,认真查找防汛安全薄弱环节,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增加必要的预警预报设施设备,提升应急能力,确保汛期旅游安全。

  二、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文旅部门要结合全省文旅行业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四大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汛期特点加强对文化活动、景区游览、水上游乐、文物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要配合景区主管部门进一步严格排查涉水景区安全隐患,特别是漂流、羊皮筏子、游船、游艇、水上游乐设施等水上旅游项目以及河道沟道两岸、边滩、河(沟)心滩、洪积扇、沟道出山口等易受洪水威胁的旅游休闲景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的景区和因大风暴雨天气不能保证安全运营的设施项目,要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协调有关主管单位责令停业整顿。景区内洪涝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关键部位,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预设游客应急疏散引导路线,明确避险安置区域。要严厉打击无合法资质非法经营水上旅游项目的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取缔,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建筑和设施,要加强巡查管护,采取加固维修等防范措施,防止因汛期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塌方等对文物建筑、设施造成损害。

  三、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提示

  各级文旅部门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认真履行汛期应急管理职责,加强安全信息服务。要进一步密切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掌握灾害性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通过广播、微信群、手机短信等现代预警手段和喇叭、报警器、铜锣等传统预警方式相结合,第一时间、最大范围发布安全预警,完善“最后一公里”预警体系,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要督促指导相关文旅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遇有灾害性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止文化活动、关停景区和游乐项目等应对措施,迅速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广大群众和游客有序避险,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躲避雷击和暴雨袭击,防范城市内涝和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要加强游客安全宣传教育,提示不在安全保障水域游泳,谨慎选择划船、漂流等涉水活动,并在专业人士指导下量力而行。各类景区未开发、开放的涉水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值守,在危险地段增设应急呼救设施,有效杜绝儿童和游客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四、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各级文旅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立足于“早研判、早动员、早部署”,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安全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游客防灾避险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全力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应急处置意识,一旦发生涉及文化旅游行业的突发事件,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时间及时上报,严禁漏报、瞒报。同时,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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