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管理科
主要职能:组织协调全州文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制定全州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与抢救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野外文物的安全管护工作;审查、推荐、申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检查文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市场的大检查和日常性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区域内国家和省、州重大项目建设、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全州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博物馆的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州内外博物馆之间的协作、交流;审核各级博物馆的维修和建设方案;指导、监督馆藏文物的安全管护工作;组织、协调全州文物鉴定和流散文物征集工作。
主要负责人:赵建基
办公地点:新华街统办楼5楼
办公电话:0930-62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