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简介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69号)精神,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州文物局牌子。
一、机关职能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文化、广电、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旅游、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州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全州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全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三)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州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州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指导、推进全州全域旅游。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州文艺事业,指导全州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州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州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推进全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州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八)对全州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九)统筹规划全州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州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州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州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出版、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协调和指导全州文物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州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文物资源的调查,督促检查文物保护法规的实施。检查、指导全州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
(十三)审核、申报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监督管理和审核申报工作。
(十四)负责推动完善全州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州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州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指导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
(十五)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文物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六)指导全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秘、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保卫、信访、机关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各科及局属单位的工作;督促、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制定落实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内部审计、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拟订全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全州文化广电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公共服务与艺术科。拟订全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州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扶持全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州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州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州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州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州公共数字文化、古籍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产业发展与市场管理科。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州文化旅游行业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管理。承担全州文旅行业健康运行保障机制日常工作、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文旅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文旅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州星级--饭店、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全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行业协会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负责对全州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的集中专项检查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导游员资格认证考试的组织、上报、年审工作。
(五)科技信息与统计科。拟订全州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开展全州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与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负责全州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信息的采集发布、假日旅游信息预测工作。负责全州文化旅游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全州文旅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电子商务、大数据、智慧城市、智慧旅游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
(六)节会与宣传推广科。拟订全州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文化旅游重大节会计划和方案,组织有关文化旅游博览活动的参展布展。负责全州旅游形象宣传,承担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活动、州内相关节会申办审核报批、文化旅游新闻、州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策划、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网站建设等工作。承担州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我州文化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承担东西部文化广电旅游协作工作。
(七)资源规划与乡村旅游科。承担全州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保护和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全州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景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景区(点)、民宿、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复核工作。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全州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全州文化旅游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
(八)文物保护管理科。组织协调全州文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制定全州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与抢救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野外文物的安全管护工作;审查、推荐、申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检查文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市场的大检查和日常性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区域内国家和省、州重大项目建设、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全州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博物馆的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州内外博物馆之间的协作、交流;审核各级博物馆的维修和建设方案;指导、监督馆藏文物的安全管护工作;组织、协调全州文物鉴定和流散文物征集工作。
(九)广播电视科。拟订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服务发展规划、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州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州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组织、管理全州广播电视优秀节目、栏目的评选、评奖活动;指导、推进全州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监管全州广播电视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指导、监管全州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和安全播出工作;协调推进全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全州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
(十)项目管理科。拟订全州文旅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州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州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全州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州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工作。承担文化广电旅游项目的审核、筛选、储备、申报工作,建立完善全州重点文化广电旅游项目库;负责文化广电旅游项目的规划、论证、评审和日常监管工作;会同州直相关部门开展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三、人员编制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军转编制1名,工勤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7名。
负 责 人:马得祥 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新华街统办楼5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