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报送单位:节会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5-01-16 17:23 浏览次数:
字号: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开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电话:0930-6211944,邮编:731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大文化旅游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临夏州文旅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动公开。充分发挥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主阵地作用,依托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政务新媒体,围绕全州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政务新闻动态、文旅资讯、项目建设、优惠措施、节会活动、宣传推广、公共服务等,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宣传推介文化旅游相关资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数3694条,其中,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3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498条、文旅资讯类信息更新量36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3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1条、信息共享37条。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情况:“临夏文旅”微信公众号1700条、今日头条65条、抖音310条、快手240条、视频号5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予以公开并已办结4件,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局网站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外公开涉及的重要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程序,建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总管、科室负责人主管、专人负责的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目标,完善工作制度,须依法公开的都已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内容重点突出、表述严谨准确,进一步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已实现州政府集约化平台和信息资源库数据共享共用和互联互通。2024年,局网站新开设“便民惠民”栏目围绕文旅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拓宽公开渠道。同时,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信息等栏目的运营。“临夏文旅”微信公众平台原创信息、抖音原创短视频比例有较大提升,提升各新媒体平台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服务承诺等工作,及时主动地公开文化旅游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2024年以来,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州文旅局实际,重新修改完善《临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新媒体日常监管,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并依照《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发送通知,明确了各科室、相关单位主动公开范围,工作重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发布质量不高。三是在开展文旅宣传、群众关注的公开事项方面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我局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公开、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多媒体、图文视频等解读方式,提升政策解读信息质量。三是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