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孔尕扎等11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调整的通知
为更好的发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非遗项目中的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传承人申请、所属区域县市文旅部门推荐、州文旅局党组会议研究、网站公示等程序,决定对我州孔尕扎、牛秀琴、田菊仓、魏登贤、王显瑞、韩永燕、罗进华、朱德云、易淑艳、杜发忠、张惠林11名“花儿(松鸣岩花儿会)”项目第三批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调整为“花儿(炳灵寺花儿会)”项目州级传承人,增补为第五批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请永靖县文旅局会同和政县文旅局及项目保护单位,主动对接新任传承人,完成传承人档案移交、年度考核等工作,确保保护传承工作的连续性。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