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文旅 点亮“诗和远方”——“十四五”甘肃省文化旅游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10-15 15:51 报送单位: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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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现实社会中,法治需要文化支撑,文化需要法治保障。如何让老百姓在文化熏陶中接受法律、普及法律知识,从而提升法治素养,是摆在文旅人面前的重大“命题”。

“十四五”以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目标,坚持以文化人、以法润心,突出智能化、品牌化、系统化,建立完善富有传播力和感染力的法治文化供给体系,扎实落实“八五”普法各项任务,着力打造法治文旅品牌,一体推进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文旅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党建引领 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引领、规范、保障文旅工作的生动实践。

坚持系统性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及文旅系统“十四五”规划、“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实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同落实。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组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及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十四五”时期,累计举办厅系统法治讲座32场,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0次、领导班子集体学法10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党内法规学习20次,召开法治建设专题部署会10次,有效增强全系统法律意识。

坚持常态化督导,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健全领导机制,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甘肃省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实施年终专题述法评议,强化考核评价,构建“学述考督责”一体贯通的责任闭环,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将法治工作纳入“十四五”文旅规划体系,研究制定《甘肃省法治文旅建设规划(2021—2025年)》《甘肃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法治文旅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强化制度和政策执行,研究制定《省文旅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办法》等18项制度,构建了涵盖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普法依法治理等制度体系;编印了《文化和旅游法规文件汇编》《文化和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甘肃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依法行政常用法律法规汇集》等系列读本,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行为。“十四五”以来,累计审核规范性文件236件,清理规范性文件20件。

法治护航 文旅强省建设稳步推进

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价值导向,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彰显“小切口”“小快灵”的特点,注重务实管用,展现地方特色,提升立法质量,推动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省文旅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十四五”以来,甘肃省文化旅游系统先后推动修订《甘肃省旅游条例》《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颁布《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正在稳步推进。这些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工作,实现了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地方立法的历史性突破。今年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提出把牢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正确方向;推动文旅发展从“单一景点型建设”向“全域吸引物开发”转变,形成“点状辐射、带状串联、网状协同”格局;品牌打造方面,以“八个一”文化品牌为抓手,重点建设敦煌莫高窟、嘉峪关长城、麦积石窟等世界级景区,推进河西走廊国家遗产线路和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支持兰州、敦煌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业态创新上,将培育文旅新场景、新业态,强化科技赋能,发展文旅新质生产力,以法治保障推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等多项举措,全方位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重点 法治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甘肃省文化旅游系统坚持把法治宣传纳入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要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抓好系统内学法用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规范化,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高频度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作为普法重点内容,通过厅网站开设“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护航‘诗和远方’”“法耀陇原”等专栏,组织举办“学《纲要》悟原理 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主题的学习研讨活动和法治思想知识竞答”,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单位、进校园、进景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抓好系统内学法用法。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规范化,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十四五”以来,累计组织厅系统5100名干部职工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及考试,通过率100%。

与此同时,充分利用“5·19中国旅游日”、民法典宣传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2场,撰写宣传信息20余篇,发放口袋书、宣传折页和主题文创产品25000余册(件)。厅机关1名个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厅政策法规处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创新载体 法治文旅品牌越擦越亮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诉讼案件处理、普法宣传等,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在省文旅厅实行律师坐班咨询机制,在省图书馆开设“甘图法律咨询律师工作室”,由2名外聘法律顾问,每周六上午9:00-11:00,定期开展咨询服务。加大对文旅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处理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举报、投诉322件。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文旅行政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十四五”以来,共公布行政权力事项187项,推送涉企政策220条,发布文旅动态信息6302条,完成业务数据目录编制15个、信息项86项,挂接资源128条,办理审批事项1764件,网办率与全程网办率达100%。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落实法治甘肃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2025年依法治省涉及文旅厅的重点任务,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复议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规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库与常态化联络机制。举办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班,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应用。6家单位获评全国文明旅游示范单位,3个案例入选全国文明旅游引导典型案例,9家企业评定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甘肃省文旅厅2023年在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获省政府表扬。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办法》,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5件。印发《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减轻企业负担。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两轻一免”处罚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厘清权责边界,“两轻一免”事项14个,裁量权基准227个。近三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合格率超98%。优化文旅营商环境,开展文旅行业优化环境专项行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39万人次,检查经营场所9.12万家次,办结案件1668件,警告1019家,责令停业整顿56家,吊销许可证17家,罚款750万元。

着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创新推出“法治文旅”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创作并全网发布歌曲《法治文旅之歌》《法治护航》,设计法治文旅标志LOGO,以及甘肃法治文旅IP形象——“如意小獬”,创作“如意小獬”表情包,制作“如意小獬”微动漫、微视频、宣传海报等,有力提升了法治文旅建设辨识度和软实力。创建普法平台。研究挖掘红色法治文化、黄河法治文化、丝路法治文化、简牍里的法治文化等,运用动态LED壁画、互动触摸检索、全息成像、虚拟游戏体验、数据链等高科技手段和新媒体技术,建成“法治文旅数字体验馆”“法治文旅云上展馆”“法治文旅智慧微平台”,全方位立体式展示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甘肃本土法治文化的独特魅力。

创新普法新模式,坚持智治赋能,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文化+普法教育”模式,将手机终端、官方网站、微信平台与智慧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资源链接整合,常态化、多方位展示法治文化成果和普法宣传资源,可随时随地领略法治文化、学习法律知识,为人民群众创建“永不放假”的法治宣传教育学校。同时结合文旅业特色,实施精准普法,创新开展“业务+普法”“便民+普法”“旅游+普法”模式,推动法治宣传进景区、入社区、到乡村,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法治文化更贴民心,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挖掘特色 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明显

坚持以文化人、以旅怡人、以法润心,不断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行业优势和特点,举办“强国复兴有我”全省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创作快板《法治润民心》、快板舞《两口子学宪法》、陇剧《彩礼风波》、歌舞《人民的名义》等一批特色普法作品,推出《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等多部法治微动漫微视频,持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应。挖掘敦煌壁画、敦煌遗书、甘肃汉简等各类文化遗存中的法治元素,以及法治名人、法治典故编入戏剧、舞蹈和音乐创作,印制旅游推介手册、旅游线路指南,有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推动颁布《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甘肃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大力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1项课题获文化和旅游部、省委宣传部优秀调研课题。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法治文化论坛上作了题为《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助推文化强省建设》主题发言。同时,将法治文化作品纳入“书香陇原”“文旅强省”建设工程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法治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法治文化发展成果,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素养。

“十四五”以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连续四年获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优秀等次。7部法治动漫微视频获全省二、三等奖;在全国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作《创新法治文旅建设甘肃模式》交流发言,在全省法治文化论坛上作了题为《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助推文化强省建设》主题发言;《甘肃省健全文化和旅游普法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案例荣获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甘肃省图书馆法治文旅数字体验馆被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命名为甘肃省第二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甘肃省文旅厅政策法规处2021年、2022年分别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项案例成功入选2024—2025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甘肃省文旅厅和白银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荣获“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4名办案人员受到全国通报表扬。

文化旅游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文化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新征程、新使命。甘肃省文化旅游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到文化和旅游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力开创法治文旅建设新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贡献文旅力量。(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马青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