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旅厅高站位做好《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起草工作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2-11-22 17:39 报送单位: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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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是一片红色土地,为了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彰显甘肃在中国革命历史进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省委和省人大及时作出制定《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部署,于2022年1月启动《条例》立法工作。作为《条例》立法起草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把做好《条例》起草工作作为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克服立法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草案的起草、修改、论证工作,并顺利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为出台一部高质量的《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

《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重要立法项目,属于创制性立法,具有探索性、实验性的特点。省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工作,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条例》草案起草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条例》起草全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围绕解决现有政策制度与实际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报告。《条例》起草中的重要事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及时向省人大相关委员会请示报告,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到立法之中。

强化政治引领 坚持高质量立法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的重要论述,认真梳理有关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编印《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参考资料汇编》用于指导立法。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法规条文中,把甘肃省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转化为“法言法语”。为了提高立法起草的质量,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兰州大学法学院科研团队起草条例,邀请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立法专家和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文物局的权威专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团队对草案论证修改给予指导帮助,对各位专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的建议充分予以吸纳,确保了立法文本的高质量、高起点。

坚守民主立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的渠道,将人民群众关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关键点找准把牢。前期立法调研阶段,起草组深入红色资源富集的庆阳、陇南、甘南等地,实地调研红色资源立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开展座谈及现场交流。《条例》起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书面征求14个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向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对《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送审稿)》的意见建议,结合甘肃省工作实际,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吸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在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及相关责任、红色资源修缮修复、红色资源保护发现及处理、红色主题场馆向社会开放、红色教育培训、发展红色旅游等方面的问题,在立法中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需求,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石瑞婷)